与郑州大学共建研究院
来源: | 作者:environment-100 | 发布时间: 3702天前 | 1127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       11家上市公司因存在严重环保问题而未按期整改,较近被环保部通报批评(名单附后,详见本报26日报道)。消息刚见报,一些“上榜”企业和相关地方,不是埋头整改,而是用尽浑身解数公关、叫屈。

   公关、叫屈的理由听上去冠冕堂皇:作为上市公司,环保水平高于普通企业,污染企业满地都是,环保部不应先拿他们开刀;上市公司的企业形象直接影响股价波 动和投资者信心,在股市不景气的时候,让他们“示众”,是否考虑欠妥?一些上市公司所在地的有关部门,也出面充当“说客”,以“历史**问题”等为借口, 为企业喊冤。

  借口掩盖不了真相。被认为是行业翘楚而进入资本市场的一些企业,其环保行为却是如此不堪——违反环评法未批先建、污水直 排、污染物超标排放,甚至长期拖欠排污费,大凡想得到的环境违法行为,在它们身上都找得到。被通报的公司中有不少曾经的“明星股”,可以说,这次通报让股 民看到了它们丑陋的另一面。

  回顾近年来频发的环境事故,从沱江污染到松花江污染,从铬渣灾难到铅尘肆虐,背后都有一些上市公司的身影。作为公众企业,上市公司应该肩负着更大的社会责任,然而,一些上市公司不仅漠视这些社会责任,而且明目张胆地违反环保法律法规。

  11家上市公司的环境问题当然是长期以来企业守法意识淡薄、社会责任缺失所致。但是,企业不当的环境行为长期存在,也不禁让人生出许多疑问:未批先建为何较终都能“补票上车”,被拖欠的排污费为何不能追缴?

   毋庸讳言,上市公司大多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支柱。动了这样的“摇钱树”,损害的不仅是地方的钱袋子,还会影响官帽子。所以,虽然一些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长期 存在,有的地方政府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有的甚至包庇纵容,成为这些企业的“护身符”。从这个角度讲,企业环境问题的积重难返,责任也在于地方政府错误 发展观念的误导。